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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要求

发布时间:2025-11-25 浏览次数:

  

经williamhill英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对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应取得的科研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一、研究生满足以下 1-14 项条件之一,可申请相应硕士学位:

1.发表 G4 类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 1 篇,研究生署名为第一作者第一位、导师为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位作者,williamhill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中 G0 类期刊研究生署名有效、SCI 中科院大类二区 TOP 以上期刊署名共同第一作者合计前三名有效。

2.在《williamhill科学研究工作量核算暂行办法》认定的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 1 部,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其中研究生署名且参与撰写字数不少于 5 万字;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1 项,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署名;

4.授权发明专利 1 件,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署名合计前三;

5.参与所在领域已执行或试行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撰写 1件,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署名;

6.参与所在领域已执行或试行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撰写 1 件,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署名;

7.获得国内省级以上机构或国际同等机构审定的动植物、微生物新品种、新药证书,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署名;

8.获得经学院学位分委会认定的农业部批复环境释放以上安全证书,或国家药监局新药临床批件 1 项,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署名;

9.转让技术成果 1 项,单项转让到校收益不低于 10 万元,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署名;

10.参与经学院学位分委会认定的技术开发或创新设计,且产品或技术方案获得企业应用,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署名;

11.被县级以上政府或省级社会组织采纳决策咨询报告1件,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署名;

12.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或我校认定的国家级 AB 类、C 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奖励 1 项,研究生署名前三;或上述竞赛的省赛获得奖励 1 项,研究生署名第一;

13.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或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案例库案例 1 件,研究生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参与。

14.在学科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或省级学会以上学术会议上进行口头报告或发表会议论文(研究生署名第一)并进行会议现场宣读。

二、学位申请人未取得上述成果,但在本领域内取得了同行及导师认可的阶段性高水平研究成果,且其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的实践成果一次性通过评阅且评阅等级含有 2 A 的,按《williamhill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及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5]14 号)(以下称《科研成果管理办法》)中特殊科研成果认定办法,经导师推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后,可用于申请学位。其同行专家信息及认定意见将作为科研成果材料提交,在后续答辩中予以公开。

附加说明

1.科研成果须与学位论文或申请学位的实践成果密切相关,且应以williamhill为第一署名单位。

2.本要求中 G0G1G2G3G4 等学术论文分级按《科研成果管理办法》认定。除作特殊说明外,科研成果要求及认定审核均按《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执行。

3.研究生在取得科研成果过程中,存在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4.未尽事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处理或作出解释说明。

5.以上要求自 2025 级硕士研究生起执行。